AIHC全托管资源池服务等级协议SLA
版本生效时间:2026年5月27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以下简称“SLA”)规定了百度智能云向客户提供百度百舸·AI计算平台(AI Heterogeneous Compute,简称AIHC)全托管资源池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不适用于AIHC内测、公测的资源池类型、功能、版本。
1. 定义
1.1 百度百舸·AI计算平台AIHC:指百度智能云提供的面向大规模深度学习的高性能云原生AI计算平台,为模型算法专家和运维专家提供全面的集群运维支持和任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具备训练/推理加速、故障容错、智能故障诊断等高级功能。
1.2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不满一个自然月按照一个自然月计算。
1.3 服务周期内费用:为客户在一个服务周期(即自然月)内单个百舸全托管资源池节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月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份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1.4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1.5 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一个服务周期内计入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
1.6 服务不可用:一个设置了出入允许规则百舸节点以TCP或者UDP协议与任一IP地址的双向(出/入)都无法连通,且该状态持续一分钟以上,视为该分钟内百舸节点不可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百舸节点的服务可用性将根据服务周期,按如下维度分别统计每个百舸节点的可用性:
服务可用性 =(1 - 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 /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100%
2.2 服务可用性标准
百度智能云承诺一个服务周期内百舸节点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AIHC服务未达到上述服务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获得赔偿。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不可用:
(1) 百度智能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 任何百度智能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 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 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 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 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7) 本地盘导致的不可用(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实例的本地磁盘中数据有丢失的风险,比如本地磁盘损坏);
(8) 客户未遵循百度智能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如:客户手动重启、删除AIHC核心系统组件;客户自行通过一些手段修改或攻击AIHC服务,如安全攻击、压力测试等。
(9) 由于客户所安装软件或者其他非百度智能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配置引起的实例出现错误;
(10) 百度智能云预先通知客户后,客户未按提示进行停止或重启相关任务及实例所产生的时间不计入赔付时间范围;
(11) 由于客户违反《百度智能云服务协议》导致的百舸节点被暂停或终止;
(12)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百度智能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百度智能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13) 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实例、带有异构卡(GPU/NPU/FPGA等)的实例因硬件等故障等待客户授权及维修期间造成的服务不可用;对GPU实例维修期间产生的计费百度智能云可以以代金券形式返还(不包含等待客户授权期间产生的计费)
(14) 百舸服务只赔付百舸自身,不赔付百舸实例所关联的其他云服务;
(15) 其他非百度智能云原因所造成的百舸服务无法正常使用。
3. 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每个百舸全托管资源池节点按单节点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AIHC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就该全百舸托管资源池节点支付的月度服务费用(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
| 低于99.9% 高于99%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10% |
| 低于99% 高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25% |
| 低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10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发生故障的百舸全托管资源池节点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相关节点故障的相关月份结束后的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 其他说明
4.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百度智能云负责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
4.2 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百度智能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百度智能云将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等方式通知客户。如客户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客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客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客户接受修改后的SLA。
4.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客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客户自身未及时了解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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