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ket回收站
更新时间:2022-07-13
应用场景
为了提高 BOS 数据的可靠性,用户可以通过配置回收站(Bucket Trash)的功能,保证删除后的数据在回收站内继续保留,用于后续对删除数据的找回。用户必须是源Bucket的owner且拥有FULL_CONTROL权限,且是目标Bucket的owner。
注意:
1.进入回收站的文件仍然会继续计费,直到用户彻底删除。对于回收站中的文件,建议用户配置生命周期来删除过期的文件。
2.用户进行覆盖操作时,旧的数据不会进入回收站。
开通回收站
参数 | 是否必须 | 描述 |
---|---|---|
trash_dir | 否 | 指定回收站目录名,可选。回收站默认目录为".trash"。 |
若用户想开通Bucket回收站并指定回收站目录,则如下代码所示:
bos_client.put_bucket_trash(bucket_name, trash_dir=".trash")
注意:
1.若之前已开通过回收站功能,再次开通会覆盖原回收站目录名。
2.回收站目录名词只能包含字母、数字、中文、下划线(_)和短横线(-)、小数点(.)。包含'/'会报错。
3.开通了回收站功能的bucket, 删除object会回到回收站中(回收站中的object的全称是:trashDir + '/' + old object name)。未开通此功能的bucket,或者开通此功能的bucket且删除回收站内的object时,会彻底删除。
4.归档类型文件不支持Bucket Trash功能,删除归档类型文件时会直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