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服务等级协议SLA(V1.0)
版本生效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以下简称“SLA”)规定了百度智能云向客户提供容器引擎(Cloud Container Engine,以下简称“CCE”)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目前容器引擎CCE为免费服务,暂不承诺赔偿标准,但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不适用于容器引擎CCE内测、公测的集群类型、功能、版本。
1. 定义
1.1 容器引擎CCE:指百度智能云提供的Kubernetes容器集群管理服务,客户可以在托管的Kubernetes集群上轻松运行应用程序和弹性扩展资源等,具体以客户创建的CCE集群类型及其关联云产品/服务提供的功能和服务内容为准。
1.2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不满一个自然月按照一个自然月计算。
1.3 服务周期内费用:CCE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或软件费用。客户只需对使用CCE过程中,关联使用的其他付费云产品或服务按其付费规则进行付费。
1.4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1.5 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在某一分钟内,客户通过CCE控制台或OpenAPI,持续尝试与指定的CCE托管Master集群/独立部署Master集群的Kubernetes API Server建立连接并使用服务,且均失败(无法连通集群的API Server或者API Server无法响应客户请求)的情况下,则视为该分钟内该CCE集群服务无法使用(若操作尝试全部或部分成功,则视为该分钟内的本服务可用)。服务无法使用持续时间达5分钟及5分钟以上,则计入不可用分钟数;服务无法使用时间不足5分钟,则不计入不可用分钟数。一个服务周期内计入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
1.6 服务不可用:指客户通过CCE控制台或OpenAPI,持续尝试与指定的CCE托管Master集群/独立部署Master集群的Kubernetes API Server建立连接并使用服务,但无法连通集群的API Server或者API Server无法响应客户请求。 但不包括以下场景:
(1) 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的系统维护引起的不可用,如:割接、维修以及服务升级、变更、模拟故障演练等。
(2) 预先获得客户授权后进行的变更行为引起的不可用,如:集群版本升级、集群配置变更等。
(3) 由于客户主动操作导致的不可用,如:客户手动重启、删除Kubernetes核心系统组件;客户自行通过一些手段修改或攻击API Server服务,如安全攻击、压力测试等。
(4) 由于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5) 由于客户的疏忽授权、错误操作引起的不可用,如:未通过CCE修改关联BLB的配置、误删除关联资源等。
(6) 由于客户未遵循百度智能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不可用。
(7) 任何百度智能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不可用。
(8) 不可抗力引起、客户自有设备或第三方软件/设备引起等非百度智能云原因造成的不可用.
(9) CCE关联的其他云产品或服务(如:VPC、BCC、BBC、EIP、BLB、CDS等)故障导致的不可用。
(10) 其他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百度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百度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1 - 服务周期内不可用分钟数 /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100%
2.2 服务可用性标准
CCE集群的API Server服务可用性为 99.9%。
注:通过CCE级联创建或手动加入等方式,关联使用的VPC、BCC、BBC、BLB、EIP、CDS、BOS等云产品的可用性,以及通过CCE系统策略授权关联使用的BCM、CCR等服务的可用性,以各自云产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等级协议为准。
3. 赔偿方案
目前容器引擎CCE为免费服务,暂不对服务可用性承诺赔偿标准。
常用的关联云产品/服务的服务等级协议可参考以下文档(更多可在百度智能云文档中心查看):
- BCC:https://cloud.baidu.com/doc/BCC/s/Ikxk15ii2
- BLB: https://cloud.baidu.com/doc/BLB/s/Mjwvxnu7o
- EIP: https://cloud.baidu.com/doc/EIP/s/Ljwvz2voz
- CDS: https://cloud.baidu.com/doc/CDS/s/Yjwvyakvv
- BOS: https://cloud.baidu.com/doc/BOS/s/Hjwvys7xf
4. 其他说明
4.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百度智能云负责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
4.2 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百度智能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百度智能云将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等方式通知客户。如客户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客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客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客户接受修改后的SLA。
4.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客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客户自身未及时了解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赔偿责任。
4.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协议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