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6-08-05
企业或组织用户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必须满16周岁,16~18周岁则需提供工作证明;如果年龄大于65周岁,需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需要上传授权书。如企业法人是外国人,需要授权给中国人。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悬挂备案号且可正常跳转工信部首页。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 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类型备案,请至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先行注册中文域名和申请网站标识工作。请将盖有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红章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连同备案材料一同上传在真实性核验材料一栏。政府机关需使用(gov.cn)二级域名备案,且需上传《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 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企业,不能提交备案,必须有单位公章。
- 备案材料(证件)必须使用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上传。
- 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备案。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必须为江西省。
- 负责人必须满16周岁,16~18周岁则需提供工作证明。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悬挂备案号且可正常跳转工信部首页。
- 备案域名的域名所有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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