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4-08-23
企业或组织用户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 提供域名证书。
-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 主办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 支持非本省证件的备案3.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 提供域名证书。
-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 备注网站开办内容。
-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