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4-12-17
企业或组织用户
-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身份证有效期必须在三个月以上。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营业执照必须有字号,有公章。
- 企业涉及异常,不能备案。
-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体名称或者法人一致。
-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
-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 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
-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变更备案
1.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