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4-12-10
企业或组织用户
主体信息
-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 证件需为彩色扫描件或者彩色拍照件。
-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3个月,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单位名称若包含投资管理、担保、典当、贷款、理财,则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可开可不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工信部。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备案,需要提供当地编制办公室办理的网站开办审核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并将此表格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
- 政府域名备案,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办理政府网站域名审核业务,并将《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
- 不同负责人需填写3个或4个不同的联系方式,同一个负责人应急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不能相同。
- 医院类网站需提供 : (1).营业执照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院行业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销售也需要提供资质;经营范围、网站服务内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不区分1类、2类、3类)”方面信息,请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提供审批同意文件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24-83988610。如果企业不涉及,可以添加咨询备注说明情况。
- 如网站涉及“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络影视、音乐、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方面内容,请到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咨询电话:024-23251835。
- 涉及动漫、游戏、动漫游戏开发、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请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咨询电话:024-83988612(此证件取消,游戏类网站文旅部已经取消了文网文证,新开办游戏类网站(APP)的用户需要提供新闻出版局下发的游戏版号。)
- 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请到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24-23128341。
- 网站涉及网约车服务请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咨询办理。
- 经营范围涉及网络文化经营,请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咨询电话:024-83988615。
- 网站服务内容涉及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请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前置审批文件。
- 网站服务内容涉及兽药方面信息,请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相关审批同意文件后方可提交备案申请。
- 涉及前置审批项,实际网站不涉及,可添加咨询备注或承诺书。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 证件需为彩色扫描件或者彩色拍照件。
-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 支持非本省证件,需要暂住证或者居住证。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