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6-08-06
企业或组织用户
-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建议是与单位名称一致)。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可开可不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工信部。
- 负责人未满18周岁不能备案。
- 应急联系电话可以与手机号码相同。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
个人用户
- 个人备案必须使用本省身份证进行备案。
- 负责人未满18周岁不能备案。
-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可开可不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工信部。
- 应急联系电话可以与手机号码相同。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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