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主办者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03
进行ICP备案申请时,您需要填写真实的主办者信息,后续备案审核人员会审核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
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填写时请您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您也可以在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提前查看各省管局的备案要求。
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公司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信托”、“财务咨询”等字样,需提供金融管理部门的专项审批文件(在后续“资料上传”环节的“上传其他文件”处进行上传)。
填写主办者信息
主办单位信息填写:
填写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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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证件类型、主办单位证件号 | 根据验证备案类型页面填写内容自动填充。 |
单位名称 | 请保持信息与主办单位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
证件过期时间 | 请保持信息与主办单位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
证件住所 | 请保持信息与主办单位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需精确至门牌号,如无实际门牌号请最详细地描述此地址。 |
法定代表姓名 | 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请保持信息与主办单位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
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登记证件号 | 如主办单位属于企业,需填写法定代表人在工商注册登记的证件号(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备注 | 若您填写的通信地址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注中说明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已为最详细的地址。 |
主体负责人信息填写:
填写项 | 说明 |
---|---|
证件类型 | 根据验证备案类型页面填写内容自动填充,请勿修改。 |
姓名 | 请输入真实姓名,并保证姓名与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
证件号码 | 请输入真实证件号码,并保证与证件上的证件号码一致。 |
办公电话 |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办公电话。 |
应急联系电话 | 请输入真实有效的应急联系手机号码,不能为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请输入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不能为座机号码。需要能够联系到备案负责人,在备案期间审核人员可能会拨打负责人手机号码对信息进行核实,请在提交备案申请后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顺利完成信息的核验工作。 |
电子邮箱 | 请填写真实有效、可正常接收邮件的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