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备案规则
更新时间:2026-08-05
企业或组织用户
- 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备案,备案主体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
- 主体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单位法人,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确实不方便提供身份证件进行核验的,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写清楚“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为主体负责人,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可开可不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网站打开所显示的网页标签必须与备案的网站名称保持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至工信部。
- 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 国家企业网查询经营异常不能备案。
- 应急联系电话可以与负责人手机号码相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进行备案,证件号码需填写证件上正面的港澳身份证号码。
- 法人年龄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可以正常备案。
- 法人是外国人,营业执照法人姓名是中文,护照是英文的,主体负责人信息处姓名填写需与护照保持一致。营业执照法人姓名是中文,护照是英文的(护照上面没有中文)需提供说明文件证明是同一人。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 证件地址非本省需上传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要大于1个月(非本省的学生支持上传学生证)。
- 主办人未满 18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
-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可开可不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工信部。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
- 需要备注网站开办内容。
- 个人网站服务内容不能选择“博客/个人空间”。
- 备案证件(身份证)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 律师网可以以个人名义备案,需上传律师资格证。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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