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裸金属服务等级协议SLA
1.定义
服务周期: 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如客户使用BEC裸金属服务不满一个月,不计为一个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总时间: 按照每月每周七(7)天每天二十四(24)小时计算的总分钟数 ∗ 该节点BEC裸金属实例数,如客户使用某BEC裸金属实例不满一个月则该实例不计在服务周期总时间内。
服务不可用时间: 某分钟内BEC裸金属实例在出入允许规则内无法与任意一个IP地址进行网络联通,则视为该分钟内该BEC裸金属实例服务不可用,BEC所提供的服务在连续的5分钟或更长时间不可用则计入不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不包括日常系统维护时间、由用户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用时间。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 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为节点中所有实例所支付的实例服务费用,如果客户一次性支付了多个月份的实例服务费用,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周期内节点所有实例应服务总时间 – 服务周期内节点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周期内节点所有实例应服务总时间。
说明:
以一个自然月作为一个服务周期,如不满一个月不计算为一个服务周期。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BEC裸金属服务可用性承诺在一个服务周期内不低于99%,如BEC裸金属服务未达到上述服务可用性承诺,用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1)百度智能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合理升级、变更、停机、割接、维修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百度智能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用户大规模流量突发增长未提前书面告知百度智能云所导致的可用性降低;
(4)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6)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7)客户未遵循百度智能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8)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9)其他非百度智能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3. 服务赔偿条款
3.1 赔偿标准
根据用户某一百度智能云账号下BEC裸金属的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百度智能云BEC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支付的节点月度服务费用(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付代金券金额 |
---|---|
低于99% 高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10% |
低于95% | 节点月度实例服务费用的25% |
3.2 赔偿申请时限
用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BEC裸金属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 其他说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百度智能云负责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
(2) 百度智能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百度智能云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BEC服务,如您继续使用BEC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BEC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百度智能云不对用户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协议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7) 关于用户约束条款,详见《用户服务协议》中的"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相关条款内容。
(8) 关于服务商免责条款,详见《用户服务协议》中的"免责声明"相关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