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哒平台商单通用合同及履约须知
更新时间:2026-08-31
第一条 文件性质与适用范围
- 本文件是秒哒平台商单独立承揽交易的通用合同和履约须知,用于说明角色关系、项目迁移、付款结算、验收、取消退款、售后及争议处理规则。
- 本文件中,甲方(需求方)是发布需求、提供项目资料并支付订单款的一方;乙方(创作者)是承接订单、进行开发并提交交付物的一方;丙方(平台方)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是独立承揽关系,不构成劳动、劳务派遣、代理、合伙或其他人身从属关系。
- 甲方(需求方)委托乙方(创作者)完成具体订单;乙方(创作者)独立完成开发、配置、测试、文档和约定售后,并对成果质量和履约行为负责。丙方(平台方)提供平台技术、项目空间、记录、结算接口、客户服务及规则处理,不参与乙方具体开发。
第二条 信息填写、主体确认与合同成文
- 平台页面设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账号标识、订单信息、需求范围、价款、期限、验收标准、迁移范围、售后期限、成果权利及其他带有填写框、选择框或确认按钮的信息,均属于本交易的合同信息。甲方、乙方提交或确认上述信息,即表示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意平台将其统一带入订单快照及最终合同文本。
- 甲方、乙方的合同主体身份信息以百度智能云实名认证通过并向平台返回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认证结果为准。需求方或创作者在签署页面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与百度智能云实名认证信息不一致的,最终合同生效主体仍以百度智能云实名认证信息为准;填写信息仅作为待核验资料,不得据此变更合同主体。平台方可以要求更正填写信息、暂缓订单确认或不生成具体订单合同。双方确认的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可作为合同通知和履约联系信息,但不改变实名认证确定的合同主体。
- 平台方根据甲乙双方在订单页面填写、选择、确认的内容以及平台留存的操作记录,自动生成《订单快照》。订单快照由平台系统赋予订单编号、版本号、生成时间及必要的校验记录,并在平台向甲乙双方展示;平台方不对已确认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因双方确认的变更而更新的除外。
- 甲乙双方应在平台核对订单快照。订单快照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文件的订单附件,与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单快照的每一版本均应留存,更新版本生效后替代同一事项的旧版本。
- 在订单条件满足后,平台后台根据百度智能云实名认证结果(主体字段优先取实名认证信息)、甲乙双方填写并确认的合同信息、订单快照及平台留存记录,异步将相关内容填入合同模板,生成包含真实合同主体和订单信息的具体订单合同。最终合同可在平台订单或合同管理页面查阅、下载或留存。
- 后台异步生成属于合同文本的制作、归档和展示流程,不以生成完成时间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因系统排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暂未完成成文的,不影响甲乙双方已完成的确认、承接及付款行为的法律效力;平台方应在具备条件后补充生成并提供最终文本。
第三条 订单成立与生效
- 甲乙双方完成本文件确认、身份认证及订单快照确认,乙方确认承接,且甲方完成订单全款支付、支付宝返回支付成功后,该具体订单合同成立并生效;平台以系统记录的最后一个条件完成时间作为订单成立、生效时间。
- 订单合同生效后,平台将按照本文件、订单快照及平台记录执行项目迁移、开发协作、验收、结算和售后流程。合同主体身份信息以最终生成合同所载百度智能云实名认证信息为准;与实名认证不一致的填写身份信息不产生主体变更效力。
- 订单快照与本文件就具体订单事项不一致的,以订单快照为准;涉及资金路径、平台服务边界、数据安全和法定责任的,以本文件为准。重大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在平台留痕确认并更新订单快照,更新后的订单快照按照前款规则生效。
第四条 全款支付与结算
- 甲方通过平台调起支付宝一次性支付订单全部价款,不得向乙方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平台外支付。
- 订单款按照支付宝服务规则记录并保管于乙方虚拟支付宝结算账户,不进入丙方自有账户。甲方确认验收或达到订单约定结算条件后,丙方可向支付宝发出结算指令;支付宝按照订单约定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将净额转入乙方实际支付宝账户。
- 订单完成结算后,平台不再受理退款申请或针对已结算资金的退款申诉,亦不撤销已完成结算。结算后争议仅按照售后、沟通协调、证据留存及平台规则处理;任何一方依法向责任方主张权利的,不受影响。
第五条 发票边界
- 平台方仅就其实际向需求方(发单方)收取的平台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或交易佣金部分,按照适用税法和开票规则向需求方开具相应发票。
- 订单全款中属于创作者服务报酬的部分,不属于平台方的销售收入,平台方不就该部分向需求方开票;依法应由创作者就其服务报酬开具发票或承担其他税务义务的,由创作者自行依法办理。
- 平台方作为交易技术和结算协作方,不因提供结算接口、记录或代收代付协作而改变前款收入归属和开票边界;具体开票项目、税率、抬头和开票时间以实际交易和税务规则为准。
第六条 项目整体迁移与验收
- 甲方确认接管既有应用开发并完成备份后,平台方启动迁移。迁移前,甲乙双方应自行复制并保存可独立恢复的源项目、数据库、后端服务、配置及版本副本,并完成核验;平台迁移快照、乙方工作区版本或平台提示均不替代甲方的主动备份义务。因未备份、备份不可恢复、误操作、数据覆盖或版本保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过错方承担。
- 平台方将甲方工作区内的整个应用整体迁移至乙方工作区。该迁移不是复制、镜像或建立独立副本,范围原则上包括应用主体、源项目、数据库、后端服务、数据结构、业务数据、关联关系及必要配置;依法禁止、第三方不支持或订单排除的内容除外。
- 整体迁移完成后,甲方工作区不保留该应用及可运行实例,原应用ID暂不显示或暂不可用。甲方不得并行编辑、写入数据库或调用原应用ID;乙方仅取得限订单、限期限、最小且可撤销的开发权限。
- 乙方完成开发后,平台方将整个应用及订单约定范围内的数据和配置迁回甲方工作区并留存记录;甲方以迁回版本验收。应用ID恢复或重新绑定受微信、支付宝、云服务等第三方规则约束,无法恢复时,平台方提供技术说明,相关方按订单约定及实际原因处理。
- 迁移失败或数据不一致时,平台方可暂停写入并依据快照、日志和校验结果核验;具备条件的优先回滚。相关方应配合取证,不得删除、覆盖或转移争议数据。
第七条 取消、退款与应用版本处理
- 订单结算前的取消和退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平台依据本文件、订单快照和平台留存证据处理;平台方可向支付宝提交全部或部分原路退款指令。平台处理不属于法定仲裁,不影响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乙方尚未编辑且应用已迁出的,订单取消或退款时也不自动迁回需求方工作区;平台方可按处理结果冻结、隔离、停止写入或恢复迁移前状态,需求方应使用其自行保存的备份恢复或继续使用项目。
- 乙方已编辑且处理结果为全额退款的,已编辑版本不自动迁回,甲方不因退款取得该版本的交付或使用权;平台方按照处理结果冻结、隔离、回滚或恢复迁移前版本。
- 处理结果为部分退款或确认部分成果具有交付价值的,不当然导致项目、数据库、后端服务或配置迁回需求方工作区;平台方仅按处理结果冻结、隔离并留存相应版本。需求方如需取得或继续使用已编辑成果,应另行与创作者协商并通过平台重新确认交付安排,不得以退款处理结果直接要求迁回。
第八条 主要场景处理规则
| 场景(甲方=需求方;乙方=创作者) | 发生阶段 | 责任/处理重点 | 处理规则 |
|---|---|---|---|
| 需求方(甲方)开发前主动取消 | 已支付、冻结中(开发未启动) | 需求方(甲方)取消责任及不可退成本 | 确认创作者(乙方)未开始开发且无双方已确认的不可退成本,全额退款;即使应用已迁出且未编辑,取消或退款时也不自动迁回,需求方(甲方)使用自身备份恢复。 |
| 创作者(乙方)开发前主动取消 | 已支付、冻结中(开发未启动) | 创作者(乙方)履约责任 | 原则上全额退款;平台可依据公示规则对创作者(乙方)采取信用扣减、限制接单等措施。因不可抗力或需求方(甲方)原因导致的,按实际原因处理。 |
| 需求方(甲方)开发中主动取消 | 已支付、冻结中(开发中) | 需求方(甲方)取消与创作者(乙方)已完成工作 | 先由需求方(甲方)与创作者(乙方)协商;创作者(乙方)同意的,可全额退款;协商不成的,平台依据已完成工作量、成果可利用性、实际成本、订单约定和双方过错,决定继续履行、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任何退款均不自动迁回项目或已编辑版本。 |
| 创作者(乙方)开发中主动取消 | 已支付、冻结中(开发中) | 创作者(乙方)违约责任 | 先协商;创作者(乙方)无正当理由取消的,原则上全额退款,创作者(乙方)承担已投入成本及订单约定的信用或违约责任。取消或退款不自动迁回项目或已编辑版本。 |
| 需求变更导致延期 | 已支付、冻结中(开发中/超期) | 变更提出方及记录义务 | 乙方应留存原始需求、变更内容、影响评估和延期提示;新增或重大变更应由甲乙双方确认新的工期和价款。平台依据记录和实际影响认定责任,未及时提示的过错由相应方承担。 |
| 一般逾期(不超过原工期30%) | 已支付、冻结中(超期) | 创作者(乙方)继续履约 | 创作者(乙方)应提交完成计划并继续交付;平台可依据公示规则扣减创作者(乙方)信用分。需求方(甲方)不得仅因一般逾期当然要求全额退款,但可按证据申请争议处理。 |
| 严重逾期(达到或超过原工期30%) | 已支付、冻结中(超期) | 创作者(乙方)逾期责任 | 需求方(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申请退款或申请平台争议处理;平台依据完成度、成果可利用性、延期原因和双方过错决定继续履行、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退款不自动迁回项目。 |
| 创作者(乙方)逾期且失联 | 已支付、冻结中(超期) | 创作者(乙方)失联责任 | 需求方(甲方)提交联系记录和履约证据;平台核验后可执行全额退款,并冻结、隔离或停止写入项目版本,不自动迁回需求方(甲方)工作区,同时可采取信用扣减、限制接单等措施。 |
| 需求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 | 待验收 | 需求方(甲方)验收义务 | 平台提醒并催告需求方(甲方)处理;需求方(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反馈的,平台可依据订单授权、验收标准和平台证据作出验收成立并结算的流程决定,但不免除创作者(乙方)对约定售后和隐藏缺陷的责任。 |
| 需求方(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操作 | 待验收(超时) | 运营核实义务 | 原则上不直接自动验收或自动结算;平台持续提醒,并由运营核实双方意图后手动执行结算、退款或延长验收期。 |
| 需求方(甲方)以不达标为由拒绝验收 | 已支付、冻结中(待验收) | 需求方(甲方)举证、创作者(乙方)修复 | 需求方(甲方)应提交具体不符合项、验收标准对照及证据;创作者(乙方)先在约定范围内修复。协商不成的,平台依据订单快照、交付物、沟通记录和测试结果决定继续修复、验收通过、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退款不自动迁回项目。 |
| 需求方(甲方)按时确认验收 | 已支付、冻结中(待验收) | 无争议 | 平台依据确认记录触发结算;结算完成后不再受理退款申请或针对已结算资金的退款申诉。 |
| 结算后发现隐藏缺陷 | 已完成、已结算 | 创作者(乙方)售后责任 | 需求方(甲方)在约定售后期内提出具体缺陷,创作者(乙方)按约修复;平台不受理退款或已结算资金申诉,仅提供沟通和证据留存。 |
| 结算后要求新增或改版 | 已完成、已结算 | 新增需求 | 不属于缺陷修复或约定售后范围的新增功能、改版或需求变更,应另行下单;创作者(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构成违约。 |
第九条 交付、保密与平台外边界
- 乙方应提交最终版本、数据库变更清单、测试结果、配置说明和交付物;密钥、开发凭证及第三方配置应通过平台受控方式或官方后台按最小权限管理。
- 甲乙双方对需求、代码、数据库、个人信息、密钥、配置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下载、导出、留存、训练、营销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资料,不得将项目转至平台外开发、交付或二次交付。
- 甲乙双方自行转至平台外支付、开发、部署、交付、验收或售后的,相关风险由实施相关行为的主体承担;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规则确认与争议解决
- 平台处理以订单快照、验收标准、迁回版本、沟通记录、需求变更记录、测试结果和操作日志为依据;AI报告仅作辅助参考。
- 本文件经甲乙双方在平台勾选、点击确认或以可靠电子签名确认,并完成订单快照确认后生效;无需在本文件正文中重复列示甲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平台可向甲乙双方提供已确认版本的电子记录。
- 本文件及订单快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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