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基本条件
更新时间:2021-05-17
1、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工商核名)
公司名称一般由 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这四类组成 公司名称组成一般有三种,主要是行政区划的位置不一样。
-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 字号+(行政区划)+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 字号+行业特点+(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核名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者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
使用投资人的姓名当字号,需要投资人授权,若所用投资人姓名与党政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党政名称,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部队番号可能对群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不能作为字号使用
为了降低重名的几率,建议选择3或4个以上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有符合要求的股东(股东要求)
- 股东人数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 50个)以下(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 内资公司设立,要求股东是大陆地区自然人,或者是大陆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 实缴: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
- 认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不在实行先主管单位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时间: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认缴出资
4、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注册地址)
- 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的房屋应 是取得权属登记的合法 建筑,登记时应向登记 机关提交《房屋所有权 证》复印件。
- 房产证记载用途如果为 “工业、教育、医疗卫生、 其他(涉外、宗教、监 狱)”,可由产权人出具 确有配套服务需求的说明。
- 如果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于2009年10月1日前取得,且房产证记载用途为 “交通、仓储、商业、金融、 信息、科研、文化、娱乐、 体育、办公、综合”的,可 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5、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是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是一个公司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