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新格局,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速推进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整治重点,打击典型行为
更加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按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若干情形,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下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一)恶意抢注与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科学论断、政治论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二)恶意抢注与国家战略、国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赛事、重要展会、重大考古发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三)恶意抢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特有词汇的;
(四)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的;
(五)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
(六)大量复制、摹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的;
(七)大量申请注册与公共文化资源、行政区划名称、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八)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对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影响的。
违规处理流程
针对恶意抢注的行为,平台将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提交到商标局前,请自行在商标管理撤回申请,退款会进入账户余额。
如有疑问,点此咨询在线客服(客服时间:工作日10:00-18:00,非工作时间可以在线留言,记得填写手机号/微信号,客服会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您)
注意:已提交到商标局的商标不予退款。
商标申请提交到商标局后,以下四种情况请点此咨询在线客服
- 商标订单状态变为”已提交到商标局”的当天,
- 商标局未出注册号,
- 商标局已出注册号,
- 违反《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商标申请被平台撤回,不予退款,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