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服务等级协议SLA(V2.0)
协议生效时间:2026年05月27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以下简称 "SLA")规定了百度智能云向用户提供的弹性裸金属服务器BBC(Baidu Baremetal Compute,简称"BBC")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及赔偿方案。
1. 术语和定义
1.1 百度智能云弹性裸金属物理服务器
是指百度智能云为您提供的包年包月或按量付费的弹性裸金属云服务,并提供包括购买,续费,格式化、重置操作密码、改名、重启、开机、关机、重装系统、带外管理等在内的完整的物理服务器管理功能。具体以您购买的服务以及百度智能云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1.2 单实例
单位数量为1的BBC实例。
1.3 单实例服务月度总分钟数
按照单实例服务月度内的总天数 × 24(小时) × 60(分钟)计算。
1.4 服务月度所有服务器总使用时长
单用户所有BBC实例的单实例服务月度总分钟数之和。
1.5 服务不可用
是指单用户的BBC发生无冗余硬件故障,需要停机维护的状态。
1.6 不可用时长
不可用时长 = 故障解决时间 - 故障开始时间;按分钟计算不可用时长,不可用时长小于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
例:不可用时长为1分01秒,按2分钟算。若业务故障恢复正常的时间在1分钟以下(即实例不可用持续时间不超过1分钟的),不计入不可用时长。
单用户所有BBC实例的单实例服务月度不可用时长之和即服务月度所有服务器的总不可用时长。
1.7 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3月17日到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4月1日到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5月1日到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6月1日到6月16日。
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1.8 月度服务费用
您在一个服务月度中就单BBC实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不包含已经购买尚未消费的部分。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可用性计算 = (当月所有服务器的总使用时长 - 当月所有服务器的总不可用时长)/ (当月所有服务器总使用时长) × 100%
2.2 服务可用性
百度智能云提供的本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假设甲方购买乙方100台BBC实例,即当月可用时长 = 100 x 24 x 30 x 99.9% = 71928小时,即存在 100 x 24 x 30 x (1 - 99.9%) = 72小时的不可用时长。
说明:服务不可用时长不包括机器维修时长。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 赔偿以百度智能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百度智能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百度智能云账户购买本服务,不能购买其他的百度智能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 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9% | 月度服务费的10% |
|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25% |
| 低于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1) 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百度智能云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百度智能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 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百度智能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百度智能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说明:按需计费的 BBC实例使用时间如果小于24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长的平均值计算费用。故障时间按分钟计算。单台赔付金额不超过该实例已支付的现金费用总额。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百度智能云的赔偿范畴,百度智能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1) 百度智能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百度智能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用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 百度智能云正确执行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者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7) 用户要求置入的外置设备所引起的; (8) 服务器的正常操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操作系统安装、重装、修改 BIOS、服务器关机、重启造成的服务器无法连通; (9) 得到用户授权后的服务器硬件故障修复,包括取得用户授权的时间; (10) 冗余配置的硬件单点故障但未影响用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多网卡 bonding 中的单块网卡故障、进行了存储冗余配置的磁盘组单块磁盘故障; (11) 用户选择不进行升级的已过维保期限的底层物理设备的硬件故障; (12) 因用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停机; (13) 因不可抗力(参见百度智能云服务协议第十条) 所引起的; (14) 非百度智能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15)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百度智能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百度智能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5.其他说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百度智能云负责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 (2) 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百度智能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百度智能云将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用户未及时获知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协议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7) 关于用户约束条款,详见《用户服务协议》中的"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相关条款内容。 (8) 关于服务商免责条款,详见《用户服务协议》中的"免责声明"相关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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