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同步配置
更新时间:2025-02-13
对象存储提供数据同步功能,您可以在处于不同地域的 2 个 Bucket 之间建立数据的自动同步关系。当您设置好源 Bucket 和目标 Bucket 之后,对象存储将自动执行从源 Bucket 到目标 Bucket 间的数据同步。您还可以指定源 Bucket 内需要同步的数据范围,并设置是否同步历史数据。
使用场景
您可能基于各种原因对 Bucket 配置数据同步,这些原因包括:
- 高效访问,减少延迟:跨 Region 访问 Bucket 或者 Object,访问速度会因地理上的差异而降低。通过数据同步功能可提前将需要的数据同步至目标 Region,提高访问效率。
- 跨地域容灾:基于金融、政府等行业的合规性要求,在同一 Region 中虽然有数据多副本设置。但为了防止洪水、地震等机房级别灾害,也要求数据跨 Region 保存一份副本,对象存储的数据同步功能提供了这样的能力。
- 跨账号复制:适用于企业的多账号场景。处于数据安全和多备份考虑,企业希望将数据从 A 账号定期同步到 B 账号,以实现数据的跨账号复制和共享。
- 跨区域数据复用:由于业务原因例如跨 Region 搭建的计算集群需要使用同一组数据等场景,可以使用对象存储数据同步功能复制数据副本。
操作步骤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在页面左上角选择“产品导览 > 专有云 > 广目混合云管理平台 > 存储资源 > 对象存储”,进入对象存储页面。
- 在对象存储页面,选择“Bucket列表 > 配置管理 > 高级配置”,进入高级配置页面。
- 在数据同步配置区域单击“新增配置”按钮,在右侧弹出的数据同步配置页面对该Bucket的数据同步进行配置。
- 在数据同步面板中,执行如下配置。
配置项 | 配置项说明 |
---|---|
规则名称 | 该规则的名称,最多20个字符,支持大小写字母,数字及-_特殊字符。 |
规则状态 | 是否创建时立即开启。若创建时选择关闭,可以后续在规则列表中开启。规则开启后将立即开启数据同步。 |
数据同步策略 | 若选择全量同步策略,则源 Bucket 文件发生新增/修改/删除操作的文件都将同步到目的 Bucket;若选择写同步,则只有源 Bucket 文件发生新增/修改操作时会同步到目的 Bucket,删除文件不会同步。 |
数据同步范围 | 可以将 Bucket 内全部文件同步到目标 Bucket,或者指定源 Bucket 文件前缀。一条数据同步规则最多设置 20 个前缀。 |
指定不同步范围 | 可指定不同的文件范围,支持以下三种匹配样式。样式一:prefix/*,指定前缀为prefix/;样式二:*.suffix,指定后缀为.suffix;样式三:*infix*,指定中缀为infix。 |
历史数据 | 是否开启源 Bucket 历史数据同步。历史数据同步同样根据前缀进行匹配,若选择开启且已指定文件名前缀,那么仅同步符合前缀规则的历史数据;若选择关闭历史数据同步,那么该规则生效后只同步源 Bucket 中的新增数据。 |
目标区域 | OS 支持跨区域数据同步,您可以选择目标 Bucket 所在的区域。 |
目标Bucket | 选择或输入目标 Bucket 名称。目标 Bucket 仅下拉展示您当前账号下的 Bucket 列表。若您希望实现跨账号复制,您可以直接输入其他账号下的目标 Bucket 名称,但 BOS 不会为您获取其他账号的 Bucket 列表。若您输入的目标 Bucket 归属于其他账号,请仔细确认 Bucket 名称准确无误,并确保目标 Bucket 已为源账号开启写权限。权限设置请查看设置Bucket权限文档。 |
目标存储路径 | 您可以选择文件在目标 Bucket 中的存储位置。若输入的前缀不存在,目的端 Bucket 将自动生成新的前缀。前缀不支持连续的/符号,若您输入的前缀中包含连续/如///,则/只保留一个。 |
新增源数据存储类型 | 您可以设置文件在目的 Bucket 中的存储类型。目标 Bucket 的存储类型可以选择和源对象相同,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它的存储类型。多 AZ 类型 Bucket 仅能同步到多 AZ 类型 Bucket,无法同步到单 AZ 类型 Bucket;单 AZ 类型 Bucket 仅能同步到单 AZ 类型 Bucket,无法同步到多 AZ 类型 Bucket。 |
- 单击“确定”,完成数据同步配置。
- 完成数据同步规则配置后,在“高级配置 > 数据同步配置”列表中,单击操作栏中的功能按钮,可查看数据同步详情,修改数据同步参数和删除数据同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