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等级协议SLA
您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遵守《百度智能云用户服务协议》《百度智能云隐私政策》及本服务条款。如《百度智能云用户服务协议》与本服务条款不一致之处,优先适用本服务条款。您点击确认本条款或实际使用本服务的,表明您与百度智能云已就本条款达成一致。
1. 术语及定义
号码隐私保护服务(Privacy Number Service,简称PNS)是通过为用户或企业分配隐私号码,拨打过程中隐藏用户真实号码,保证通话过程中号码信息不被泄露,并提供优质通话质量的服务。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客户申请本服务当月,以申请之日起至申请月末为一个服务月度,不足一个自然月按一个服务月度计算。
服务范围:中国大陆地区(除去港澳台地区)。
服务周期总通话分钟数: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使用隐私号码的累计通话时长。
月度服务费用: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就本服务所支付给百度智能云的服务费用总额。
2. 服务费用
2.1 百度智能云将根据不同服务种类收取技术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百度智能云上公示价格为准。
2.2 百度智能云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随时变更费用标准,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费用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继续使用将视为同意并接受变更后费用标准。
2.3 百度智能云有权提前7个日历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您收费标准,若您继续使用则需按百度智能云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3. 使用规范
3.1您应按照百度智能云要求提供开通本服务权限需要提交的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百度智能云或服务方有权对该信息进行判断,并决定是否符合权限开通要求。
3.2根据工信部实名制要求,您发展业务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应符合工信部关于《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相关要求。业务严格按照工信部实名制管控要求开展,若因违反实名制相关规定给百度智能云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3.3您应保证客户及客户的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因此类问题给百度智能云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
3.4您对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服务安全性与合法性负责,并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对百度智能云通信网络、增值业务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利益造成侵害的隐患。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对属于您的用户或对第三方进行骚扰,当您收到投诉或其明确表示拒绝后,您不得再向该用户或第三方进行呼叫,否则由此引起的投诉、法律责任全部由您负责承担,百度智能云亦有权要求您对百度智能云因此所受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
3.5您不得超出本协议范围使用服务,未经百度智能云允许,您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第三方提供或转租转售本服务,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转让或出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3.6在服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百度智能云有权收回提供给您的号码。
3.7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强制、诱骗、欺骗、哄骗等使用户定制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或由此给用户增加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您向用户提供业务时,不得从事有损百度智能云或用户利益的行为。
3.8您理解并同意:按政府部门或运营商要求,百度智能云有权对您的主叫号码和被叫号码呼叫频次和呼叫时段进行限制。
3.9您承诺: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配合政府部门、运营商或百度智能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配合落实相关整改举措,直至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要求。
3.10除符合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定之外,您利用本服务向用户提供应用或服务时,未经最终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用户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或约定超出范围使用用户信息,应向用户提供隐私保护政策。您不得收集用户的隐私信息数据及其他百度智能云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收集或要求用户提供任何账号、密码,不得搜集或要求用户提供用户关系链、好友列表数据等信息。
3.11您选择由百度智能云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提供安全隐私号录音及录音文件暂存服务,选择中间号录音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并取得其用户的同意,确保录音权限的合法性。您应当妥善、严格保管好所获取的录音文件,制定内部信息保密制度,且录音文件仅限用于您内部客服投诉处理和数据分析,严禁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给其他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因您未尽本协议告知义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录音文件泄露或未按协议约定用作其他用途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发生上述后果百度智能云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您赔偿百度智能云的全部损失。
3.12由于您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或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百度智能云有权向您就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索赔、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由于这一原因导致您损失的,百度智能云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您满足相关要求后,百度智能云经过核查,可以恢复您的正常接入。
3.13您承诺: 不在百度智能云产品或平台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的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及进行的操作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14您同意:您对您存放在百度智能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该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等等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您账号下发生的行为将全部视为您的行为。因您自身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15您同意:对您存放在百度智能云平台上的数据、信息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发布的公开信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百度智能云有权直接更改或删除上述内容同时有权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服务,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16您同意:您了解百度智能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您同意:即使百度智能云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百度智能云违约。
3.17您同意: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百度智能云不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您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3.18您可向百度智能云申请开具发票。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信息技术服务。
3.19您同意: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百度智能云云呼叫中心服务停止或受限,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百度智能云将提前10天书面通知您,本协议自通知所载明的停止服务之日起解除,百度智能云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退还相应的未使用完的服务费用。
3.20您承诺规范使用百度智能云业务;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不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开展违规群呼业务;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呼叫时段外开展外呼;呼叫频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对对话务量进行多次转接、躲避号码溯源与甄别;不会违反相关规定或涉嫌违规而引发用户向行业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新闻媒体等投诉或给造成百度智能云负面影响。
3.21您承诺呼叫对象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且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用户个人信息。不开展商业营销类呼叫,经用户同意后可提供即时回访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主动外呼行为须避开用户的日常休息时段;不得按号段盲呼、轮呼;首次拨打用户电话,应征得用户同意,用户明确拒绝的不得再次拨打,同时建立并执行禁呼名单机制。
3.22您承诺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
3.23您如果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百度智能云带来的所有损失,同时将依据与百度智能云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百度智能云有权在不通知机房的情况下关停业务,直至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协议,您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追究负责人法律责任等。
3.24您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3.24.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百度智能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3.24.2 不利用百度智能云服务,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
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九不准”: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1)政治性新闻信息;(2)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3)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4)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5)涉及 色情淫秽的信息;(6)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7)开办赌博的信息;(8)内容虚假或已经失效的信息;(9)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10)“五大类”;即公安部(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1)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务的信息;(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手、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3)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掌握的信息;(4)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5)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信息。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 违约与赔偿责任
4.1您应遵守本协议及相关的规则、规范等,并对涉及的折扣优惠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因违反本条给百度智能云造成损失,您应全额赔偿,同时百度智能云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4.2您若出现因诈骗、敲诈勒索、骂人等导致的投诉,或者外呼内容与报备话术不符。百度智能云有权责令您配合调查,调取录音。核实后,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保留后续追责权限。
4.3当百度智能云发现您的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违反本协议或被政府部门通报等情况时,百度智能云有权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您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甚至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您已经缴纳的但未使用完的费用,将作为违约金,百度智能云有权不予退还,如不足以弥补百度智能云损失的,百度智能云有权向您进行追偿。如果因您的用户投诉导致百度智能云线路被运营商停用或遭到行政处罚,百度智能云有权要求您对百度智能云所受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4免责声明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百度智能云违约,不负赔偿责任:
(1) 您由于下述原因无法正常接受产品服务的情况: ① 您遭到黑客攻击,导致数据丢失,服务中断; ② 您由于自身系统、网络配置变更导致数据丢失,服务中断; ③ 您方由于自身程序bug导致的客户服务不可正常使用; ④ 其他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异常情况。
(2) 百度智能云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且已提前通知您;
(3) 非百度智能云原因导致的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等服务异常或中断。包括但不限于:
① 地震、爆炸、洪水、烟熏、瘟疫等不可抗力;
②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等情况;
③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
④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等;
⑤ 政府行为、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政府管制等;
⑥ 其他百度智能云官网所示相关协议中的免责范围。
4.5责任限制
(1) 一方无需就对方特殊的、偶然的、间接的、附带的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利润、商业机会、营业中断、资讯丢失等)向对方承担责任。
(2) 在履行本协议时,百度智能云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您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3) 任何情况下,百度智能云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产品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5. 争议解决办法
5.1本协议执行期间,若就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仍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6. 协议效力
6.1本协议自购买服务之日后生效,购买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6.2本协议需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因国家政策、监管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进行的,百度智能云有权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