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备案 1.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其他个人备案;个人备案可以变更成单位备案(须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变更)。
变更备案 1.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开,打开内容必须与主体一致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工信部。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 个人用户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大于一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 个人备案支持跨省,外籍人士不予备案。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备案证件(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
个人用户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浙江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主办人未满 18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 需要备注网站开办内容。 备案证件(身份证)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
变更备案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单位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证件住所必须为本省。 证件需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拍照件。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负责人未满18周岁不能备案。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备注网站开办后内容。 服务内容不能选择“其他”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
备注网站开办内容: 个人网站须在网站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