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后缀必须是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以“.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 新增网站,需备注网站用途。(网站备注,备注网站的具体用途与内容。十五个字以上,必须详细。)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湖南备案规则 企业或组织用户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通访问。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提供域名证书。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非海南省身份证可在海南备案。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已备案网站开站的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个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个人备案可变更为企业备案。
政府域名备案,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办理政府网站域名审核业务,并将《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 不同负责人需填写3个或4个不同的联系方式,同一个负责人应急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不能相同。 医院类网站需提供 1.营业执照、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若报备超过5个域名,主办单位需要提交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保证报备的所有域名都是主办单位所有,备案后,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主办单位若为公司,需加盖公司鲜章,法人签字,主办单位若为个人,需加盖个人手指印) 政府机关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域名备案需要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非本地个人备案需要上传居住证,如果是学习可以是学生证。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备案证件(身份证)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需要上传域名证书。
山东备案规则 企业或组织用户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信息。 负责人未满18周岁不能备案。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大于3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项。 网站名称需与备案主体有逻辑关系。
新疆备案规则 企业或组织用户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机关、事业单位备案和变更,请至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先行注册中文域名和申请网站标识工作。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身份证证件地址必须为本省。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大于一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身份证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件。 变更备案 1.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湖北省,需上传居住证明。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个人备案需在网站备注中详细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内容/用途。 需上传域名证书。 变更备案 1.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