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用户未及时获知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用户未及时获知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用户未及时获知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用户未及时获知百度智能云的服务变更或终止条款遭受损失的,百度智能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如您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对等连接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对等连接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CFS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如您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对等连接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对等连接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3)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CDS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如您不同意百度智能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云数据库 HBase 服务,如您继续使用云数据库HBase 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本协议项下百度智能云数据库HBase 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等方式进行;该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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