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入备案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有变更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后才可接入,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与单位有变更证明或变更函可以变更,无关联性需重新备案。 个人 证件住所需为本省,如非本省,需上传本省“居住证”,学生可上传学生证。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 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个人未满18岁备案,需要同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并备注监护人与备案人的关系。 网站名称不可使用纯英文。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大于6个月;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身份证必须为拍照件,不能是扫描件。 需要备注网站开站内容 变更备案 1.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网站负责人时,可以变更为单位。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提供域名证书。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提供身份证做个人备案,不支持企业备案。 备案的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除了备案的手机和电话以外,必须要添加一个应急联系人和应急联系方式,确保应急联系人的电话保持畅通。
本款ICP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代办理咨询服务ICP经营性商城网站备案的商品咨询服务,由于各省份资质审核要求差异,服务费用也不相同;最快3个工作日提交,提交后5个工作日被受理,受理后有关部门将正式审核并出证;咨询服务费用不包含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的第三方需要收取的相关费用。 ICP,网站备案,商城备案,ICP备案,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
个人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不能开办“国字号”和“行政区域规划地理名称”命名的网站。 接受外省市个人备案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已备案网站可开可关,开站的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购买产品的账号和备案的账号不是同一个账号,如何备案? 目前购买产品的账号,会对应在备案平台生成备案资格,该资格称之为“备案配额”。 如果您想使用非购买产品的的账号进行备案的话。那么,您可以先使用购买产品的账号,进入备案系统后,将“备案配额”转化成“备案操作码”,然后再登录想要操作备案账号,进入备案操作码模块,验证核销备案操作码来向下进行备案操作。
为切实保证网站信息备案的真实性,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准确率,2010年2月23日,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网站主办者;同时,通知明确了个人作为网站主办者需提供的核验证件,以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 如何进行真实性核验?
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相关参考 工业与信息化部官网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